中文 | English

Technical Data 技术资料
行业常识
性能分析
施工工艺
技术规程
应用分析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费咨询热线

400-824-0086

18721853339

    18721853339

    office@shunan51.com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技术规程 >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装饰...

技术规程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系统防火要求 发布公司:舜安建材        发表日期:2015-07-30        浏览率:

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后性能不应低于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

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做防火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防火隔离带

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防火隔离带应采用A1(A)级保温材料沿窗口上沿位置与基层墙面全面积粘贴,高度宜与保温装饰一体板的宽度一致,且应不小于300m,竖缝填缝材料应采用A1(A)级同质材料。

防火隔离措施

保温装饰一体板使用可燃保温材料时,当保温材料表面及侧面均采用玻纤网格布增强聚合物砂浆或其它无机非金属材料防护层包裹(防护层厚度不小于3mm)等防火处理措施后可适当提高其燃烧性能等级。



联系电话:40082-40086

版权所有©: 上海舜安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1478号5号楼5-3厂房